一、
个人房产抵押需要什么资料
个人房产抵押需要如下资料:
购房合同、房产证、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、户口本、婚姻证明、收入证明、子女出生证、原贷款合同及最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以及其他家庭财产证明。
法律依据
《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》第三十二条
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,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:
(一)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;
(二)抵押登记申请书;
(三)抵押合同;
(四)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》、《房屋所有权证》或《房地产权证》,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《房屋共有权证》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;
(五)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;
(六)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;
(七)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。
二、
房产抵押贷款的程序
房产抵押贷款的流程:
1.先提出贷款申请,并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、房产证等材料;
2.然后由贷款机构进行调查评估;
3.如果认为申请人符合贷款条件的,再订立书面的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;
4.最后及时发放贷款。如果认为不符合贷款条件的,则不予以贷款。
法律依据
《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》第十二条
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,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。
《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》第十三条
贷款人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,应履行尽职调查职责,对个人贷款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,形成调查评价意见。
《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》第二十三条
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,需担保的应同时签订担保合同。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当面签订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,但电子银行渠道办理的贷款除外。
《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》第二十八条
借款合同生效后,贷款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发放贷款。
三、
房产抵押贷款纠纷的诉讼时效
房屋抵押诉讼时效是3年,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。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,人民法院不予保护;涉及到不动产物权和登记返还财产的,不受诉讼时效限制。